有媒體記者近日梳理2013年部分落馬貪官的法庭“最後陳述”及悔過書發現,幾乎每名貪官都會對自己的人生和罪行做出總結,雖然最後陳述形式和內容各異,但核心內容大多是請求輕判。(1月12日《新京報》)
  縱觀落馬貪官這些飽含熱淚的“肺腑之言”,都隱含著一個可怕的假設,即再給他們一個為官的機會。而事實上,權力在運行中早已給了他們無數次的“假設”:假設第一次受賄後便惴惴不安,或許就不會有後來的“順理成章”;假設第一次權力尋租時,會想到自己會因此而鋃鐺入獄,或許當初就不會如此“肆無忌憚”。遺憾的是,當他們手握公權時,他們根本沒有想到公權會以另外一種形式將自己“斬於馬下”。
  世界上沒有後悔藥。
  透過這些貪官們的懺悔錄,當下要做的,是讓防腐制度更加細緻縝密,讓掌握權力者慎獨慎微,堅守住為官的底線。文/張劍 圖/朱慧卿  (原標題:從貪官懺悔錄中讀到警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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