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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記者 聶煒昌
  10多年前,家住渝中區七星崗的劉家買屋大女兒劉麗被拐賣。全家尋找多年,沒有線索。小女兒劉梅逐漸長大成人,鄰居都稱兩姐妹越長越像,像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。
  去年,兩姐妹的父親去世,在七星崗留下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。劉梅害怕姐姐回來與自己分割父親的遺產,便拿著戶口簿,先找派住商不動產出所辦理了姐姐的身份證。身份證上,名字寫著劉麗,照片卻是劉梅自己的。
  冒充姐姐去裝潢公證被識破
  之後,劉梅拿著辦好的身份證,來到重慶市公證處,申請辦理《放棄繼承權聲明書》公證。在申請化療副作用時,劉梅冒充劉麗稱,父親生前有一套住房,因為是妹妹劉梅出錢買的,與自己沒有關係,所以自願放棄這套住房的繼承權。
  公證員按程序對“劉麗”的身份進行了審查,確認了當事人提供的身份證、戶口簿等證件齊全、有效,身份證與持證人相符,公證隨即進入正常的辦證程序。但是在辦理公證時,劉梅填寫公證申請表時,卻兩次把“劉麗”的出生時間和身份證號碼填寫信用貸款錯誤,在面對公證員的詢問時,神色緊張,引起了公證員的懷疑。根據《公證程序規則》的規定,公證員對有疑義的情況,通過走訪劉家的鄰居進行了核實,最終發現劉麗被拐賣的情況。
  市公證處:騙取公證,將依法承擔責任
  重慶市公證處副主任袁野介紹,像這種事先到公安機關騙取身份證件,再利用相關證件騙取公證書的情況,此前也有發生。相比之前,這類“真”的假證件的出現,對於公證員也是個考驗,“公證員在辦理公證的時候,不僅僅看當事人自己提供的材料,還要進行多方尋證,確保材料的準確性。”
  袁主任介紹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》規定,當事人及其他個人或者組織提供虛假證明材料,騙取公證書給他人造成損失的,依法承擔民事責任。
(原標題:妹妹冒充姐姐)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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